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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煤矿安全评价之我见

作者:赵波 添加时间:2017/9/12 16:22:49 浏览:

 云南煤矿安全评价之我见

摘要:煤矿安全评价是以安全系统工程理论和方法为基础,合理选择评价方法,对煤矿存在和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和分析,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对策措施,把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作业场所的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云南的煤矿安全评价的内容,安全评价的实施,以及安全评价的过程;分析云南安全评价存在的问题;对云南煤矿安全评价的前景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煤矿安全评价;云南安全评价工作的实施;安全评价的问题。

 

一、煤矿安全评价对云南煤矿安全生产的作用

煤矿安全评价是以安全系统工程理论和方法为基础,合理选择评价方法,对煤矿存在和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和分析,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对策措施,把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作业场所的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

近几年,由于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对能源需求旺盛,作为主要能源的煤炭,一直处于供不应求的紧张局面,特别是2008年更是出现电煤严重供应不足的情况。目前煤矿也面临一个基本矛盾,既要追求煤炭产量的提高,来满足市场的需求,又要保证安全生产。2004517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8号令,在煤炭行业中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明确规定煤矿企业在申办许可证时必须进行安全评价,提交安全评价报告。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依据8号令的要求,自2004年至今要求省内的所有煤矿进行每年一次的安全评价,安全评价工作由省内5家有评价资质的中介机构具体实施,由云南煤矿安全评价协会直接领导、组织和监督。煤矿安全评价工作对云南煤矿的安全发展和规模的提升起到了促进和推动作用,使云南的死亡事故和百万吨死亡率逐年减少。2006年,全省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为4.07/百万吨。全省煤矿共发生死亡事故181起,死亡299人。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9人事故21起,共死亡86;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2起,死亡43人。全省煤矿死亡人数比国务院安委办下达的控制指标少死亡6人。2007年,全省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为2.58/百万吨。全省煤矿累计发生死亡事故138起,死亡200人,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9人较大事故10起,死亡41人。发生10人以上重大事故2起,死亡20人。与国务院安委办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相比,全省煤矿死亡人数少死亡90人,百万吨死亡率下降1.05/百万吨。2008年,全省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为1.975/百万吨。全省煤矿累计发生死亡事故103起,死亡171人,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9人较大事故11起,死亡49人;发生一次死亡1029人重大事故2起,死亡24人。与国务院安委办和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死亡人数220人、百万吨死亡率2.558)相比,死亡人数减少49人,百万吨死亡率减少0.583,分别下降22.3%22.8%

二、 云南煤矿安全评价的内容及实施

煤矿安全评价包括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综合评价。预评价和验收评价是针对在建煤矿。目前大多数煤矿的安全评价主要是安全现状综合评价。煤矿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是通过对煤矿设施、设备、装置实际情况和管理状况的调查分析,定性、定量分析其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度。对煤矿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包括煤矿生产过程中的人、机、环境因素,即生产系统、安全技术装备、安全设施、安全管理等方面,对其安全管理状况给予客观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云南煤矿安全评价工作涉及3方主体: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评价中介机构、煤矿。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是安全评价实施的核心。是云南煤矿的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从事煤炭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行为进行依法监察,规范煤炭企业的安全行为。同时对从事安全评价的中介机构进行资质审查和行为的规范,对于中介机构的准入起着把关的作用。安全评价机构是安全评价实施的主体。安全评价机构是依法设立、取得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受煤炭企业的委托,为煤矿企业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对各种重大危险发生的可能性、产生的后果进行定性和定量的评价分析,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和建议,出具安全评价报告,并对报告负责。

煤矿企业是安全评价实施的对象。煤矿安全评价报告,是煤矿证照的年检和换证的前提条件。

    三、煤矿安全评价的过程

安全评价的一般过程如下:

1、评价前的准备和整理:包括矿井评价对象和评价的范围、收集矿井地质条件、设计资料,有关的规程和技术方针、技术装备的要求、人员配备、工作制度、劳动组织形式、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事故案例、现场调查以及制定评价实施计划等。

2、危险因素的辨识与分析:主要应用危险源辨识理论和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与方法分析危险的性质、模式、范围及发生条件,危险发生的影响范围、发生的时间和空间条件等,最后确定评价对象的评价指标体系。

3、安全评价:依据各单元评价目的和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划分评价单元,选择恰当的某一评价方法或多种评价方法相结合。根据得到的评价结果,确定评价的安全类别。

4、危险控制与安全对策:根据评价对象的风险类别,对高于标准值的危险必须有相应技术和管理措施,落实减少或控制危险的措施。对评价结果为可接受或允许的风险,应采取对策防止煤矿生产条件变化时危险增加。

5、安全检查表:对煤矿的各大系统对照《规程》进行细致的安全检查,并对各个系统进行赋分。

四、云南煤矿安全评价存在的问题

1、煤矿存在的问题

作为评价对象,煤矿在安全评价中的主要问题是对安全评价的认识不深。当前,云南的很多煤矿认为安全评价的目的只是一次由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的一次安全大检查,不合格就要停产整顿,甚至列入管井名单中。煤矿企业的这种认识造成了目前很多煤矿只因政策约束才去接受评价,而不是出于自觉行为,忽视了安全评价对矿井以后的安全生产的指导作用。在评价过程中,往往造假或者作假应付安全评价,消极对待评价机构提出的整改建议。煤矿这种错误的认识导致另外一个结果是,煤矿不学习安全评价,看不懂评价报告,更谈不上利用安全评价来指导实际工作,同时,也无法对评价机构的评价行为进行监督。煤矿安全评价是通过对煤矿生产系统进行细致的分析,找出生产系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程度,并提出了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因此,评价报告不仅仅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的必要资料,更是一本内容全面、具有很强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指导手册,对煤矿的实际生产能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加上技术力量薄弱、员工文化水平限制等原因,很多煤矿,尤其是小煤矿,全矿几乎无人能看懂评价报告,将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安全措施应用到实际生产当中更是无从谈起,这也是造成目前很多煤矿的安全评价流于形式的一个重要原因。煤矿不学习安全评价,看不懂评价报告,就无法对评价机构的评价行为和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及合法性进行鉴别和监督,无法对评价机构形成制约,从而影响评价质量的提高。

2、评价机构存在的问题

作为评价主体,评价机构在资质范围内独立的进行评价活动,是整个评价工作的关键。当前评价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评价过程不严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现场检查不严谨。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云南的很多评价机构要求一天至少要对一个煤矿进行安全评价,致使很多检查不严谨,只是抓住重点问题,其他细小问题往往不细致检查。

2)评价方法简单单一。安全评价方法多种多样,各有优缺点,各有其适用对象,因此,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往往决定着评价结果的正确性。目前云南的评价机构重点采用安全检查表对各大系统进行评价打分,虽然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分析评价,但是几乎都是流于形式,大部分煤矿的技术人员往往文化水平较低,根本看不懂这些分析。

    五、云南安全评价工作的前景

煤矿安全评价的目的是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煤矿的本质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与控制煤矿建设项目和煤矿生产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煤矿生产的安全风险,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建设单位和煤矿的财产安全及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煤矿的本质安全是煤矿一直需要的,也是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的一直要求,由于煤矿井下生产是动态的,不断变化的,致使煤矿对新的工作场所需要了解它的安全程度,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也要保证安全,所以煤矿就要要求评价机构对新的环境进行系统的评价,得到它的安全程度,以指导安全生产。总的来说,就是只要煤矿进行生产,就要阶段性的进行现状评价,虽然目前,安全评价工作是属于行政干预,但是只要煤矿业主的认识提高,在不远的将来,煤矿工作场所发生变化后,他们会主动的联系评价机构,主动的要求进行现状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