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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云南煤矿安全评价应注意的问题

作者:赵波 添加时间:2017/9/12 16:20:46 浏览:

 浅谈云南煤矿安全评价应注意的问题

 

赵波   云南省地方煤矿事业局

 

摘要:煤矿安全评价是以实现煤矿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理论和方法,合理选择评价方法,对煤矿存在和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和分析,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对策措施,把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作业场所的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云南煤矿安全评价的目的和意义;云南煤矿安全评价的特点;云南煤矿安全评价的过程;云南煤矿安全评价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煤矿安全评价;云南安全评价特点;安全评价应注意的问题。

 

煤矿安全评价是以实现煤矿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理论和方法,合理选择评价方法,对煤矿存在和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和分析,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对策措施,把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作业场所的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

煤矿安全评价重点在于找出各生产系统的薄弱环节,为煤矿安全管理人员提供安全管理的理论依据,为企业法人进行安全投入提供依据,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别是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 云南煤矿安全评价的目的和意义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云南省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推进煤矿企业的安全综合治理,提高煤矿的本质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与控制煤矿生产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煤矿生产的安全风险,预防事故发生,保障煤矿职工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二、云南煤矿安全评价的特点

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依据国务院8号令的要求,自2004年至今要求省内的所有煤矿每年进行一次的安全现状评价,安全评价工作由省内4家有评价资质的中介机构具体实施,由云南煤矿安全评价协会直接领导、组织和监督。经过将近十年的煤矿安全评价,煤矿安全评价工作,对云南煤矿的安全生产和行业发展提升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在云南煤矿安全评价协会的领导下,云南煤矿安全评价工作的效果和质量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独树一帜的采用安全检查表法与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全评价,最后综合评定矿井的安全类别,矿井安全类别按A(现场检查评分900分以上,无一票否决项)B(现场检查评分800分以上,无一票否决项)C(现场检查评分600分以上,无一票否决项)D(现场检查评分60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项)进行划分,同时采用LEC法对煤矿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只要有一项属于Ⅳ类及以上危险程度,矿井的综合评定不能为B类及以上安全类别。

三、云南煤矿安全评价的过程

安全评价的一般过程如下:

1、评价前的准备和整理:包括矿井评价对象和评价的范围、收集矿井地质资料、设计资料,有关的规程和技术方针、技术装备的要求、人员配备、工作制度、劳动组织形式、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事故案例、现场调查以及制定评价实施计划等。

2、危险因素的辨识与分析:主要应用危险源辨识理论和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与方法分析危险的性质、模式、范围及发生条件,危险发生的影响范围、发生的时间和空间条件等,最后确定评价对象的评价指标体系。

3、安全评价:依据各单元评价目的和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划分评价单元,选择恰当的某一评价方法或多种评价方法相结合。根据得到的评价结果,确定评价的安全类别。

4、危险控制与安全对策:根据评价对象的风险类别,对高于标准值的危险必须有相应技术和管理措施,落实减少或控制危险的措施。对评价结果为可接受或允许的风险,应采取对策防止煤矿生产条件变化时危险增加。

5、安全检查表:对煤矿的各大系统对照《规程》进行细致的安全检查,并对各个系统进行赋分。

6LEC法评价:采用LEC法对煤矿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评价。

四、云南煤矿安全评价应注意的问题

1、继续加大对煤矿安全评价工作的监管力度。

云南煤矿安全评价工作由云南省评价协会组织、领导和协调,协会应邀请云南煤监局相关处室定期或不定期对中介机构进行检查,审查评价的质量和内部的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访问被评价单位,询问对评价机构的意见,为下一步的管理提供依据;建立健全对煤矿安全评价工作的投诉渠道,有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对中介机构起到震慑作用。

2、煤矿企业要提高对煤矿安全评价工作的认识

煤矿企业应认识到煤矿安全评价是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而不是为了换证照进行评价,也不是增加煤矿企业的负担。煤矿企业不应弄虚作假,应把煤矿真实的生产现状展现给评价人员和专家,请他们给煤矿“把把脉”、“治治病”,共同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面临的问题。

3、评价机构应继续提高煤矿安全评价工作的质量

1)评价机构应加强纪律建设。严格评价纪律,严格规范评价人员的执业行为;加强队伍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五不准”的规定,杜绝违章违纪行为,确保每个矿井的评价结果都是科学、客观、公正的。

2)评价机构要加强内部质量体系的建设。评价质量是评价机构的生存之本,要提高评价质量就应加强机构内部质量体系的建设,加大对评价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严格按照机构的《过程控制》、《作业指导书》进行现场评价。

3)加大对煤矿安全评价方法、科学理论的研究。

云南的煤矿不仅自然灾害多,而且生产系统复杂,适合煤矿安全评价的评价方法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尚不完善,应继续加大研究力度,研发合适的软件和方法,尽量消除人的主观意识,客观公正的进行煤矿现状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