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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富源县竹园镇新兴煤矿安全条件评价

添加时间:2015/3/24 9:46:05 浏览:

 

一、前 言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打非治违”,促进煤矿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向机械化生产发展过度,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云南省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推进煤矿企业的安全综合治理,提高煤矿的本质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与控制煤矿生产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煤矿生产的安全风险,预防事故发生,保障煤矿职工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受云南省富源县竹园镇新兴煤矿的委托,云南地方矿山安全评价院承担了该矿的安全条件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根据本次评价工作的要求和特点,及时成立了以秦祖文为组长的评价项目组,于2014年11月20日到达煤矿,并深入井下对各生产系统进行现场调查、实测、搜集资料、查找存在的问题。评价项目组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对该矿安全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对各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等进行分析评价,指出该矿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建议,作出安全评价结论,编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力求公平、公正的反映该矿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希望能对该矿的安全生产起到一定的指导和促进作用,也为各级煤炭行业监察、监管部门了解该矿安全生产状况和实施监察、监管提供参考依据。
二、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赵波
项目组成员:赵波、黎留学、马仕标、李永亮
报告编制人:赵波
报告审核人:秦祖文、马仕标
过程控制负责人:龚建军
技术负责人:黎留学
三、矿山概况
富源县竹园镇新兴煤矿地处富源县竹园镇境内。矿区位于富源县城170°方向,平距33km。地理坐标:东经104°13′55″~104°14′42″,北纬 25°21′41″~25°22′05″之间。矿区经竹园、营上至富源58 km,为3级沥青路面;至曲靖140 km,富源至曲靖为高速公路;向南至罗平可接南昆铁路;西距昆明275 km;交通较便利。
该矿法人代表龚祥斌,矿长高振华,属国营企业,矿井成立了安全管理机构对煤矿实施管理。2006年矿井核定生产能力5万吨/年, 2014年4月以后矿井停产。
矿井设有主斜井、副斜井、回风斜井3个安全出口,矿井划分1个水平2个采区开采,+1912m水平开采C9煤层, 该水平内布置有1个20901采煤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20805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和一采区运输上山掘进工作面);矿井现开采C8、C9煤层,开采的煤层于2012年5月经过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鉴定,均具有煤尘爆炸危险性,属Ⅱ类自燃煤层。
四、评价结论
1、安全检查表法评价结果
评价组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云南省富源县竹园镇新兴煤矿进行安全条件评价,一共79项,总分1000分,一票否决项29项。实际检查评分总得分871分,没有一票否决项。(见附表:2014年云南省富源县竹园镇新兴煤矿安全条件评价评分汇总表。)
2、定性定量评价结果
评价组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对云南省富源县竹园镇新兴煤矿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评价,评价结果见下表: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评价结果表
序号
事故灾害类型
LEC法
最高危险等级
1
瓦斯
Ⅲ级
2
煤尘
Ⅲ级
3
火灾
Ⅱ级
4
水害
Ⅱ级
5
运输、提升
Ⅲ级
6
电气
Ⅲ级
3、安全条件评价结论
经过以上分析评估,评价组认为云南省富源县竹园镇新兴煤矿的安全管理模式基本适应安全生产的要求;矿井开拓方式、生产工艺与系统、辅助系统、安全管理基本满足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的要求,煤矿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对策措施后,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该矿安全类别属于B类矿井。

煤矿名称
云南省富源县竹园镇新兴煤矿
安全检查表法评价
定性、定量评价(LEC法)
综合评价结论
(安全类别)
得分
一票否决项
最高危险等级
B类
871
0
Ⅲ级,需要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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